國家藥監局近日公布《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并于5月1日起施行。新規要求化妝品產品上市前應當進行功效評價,企業宣傳不準“自賣自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將倒逼化妝品企業自建功效評價機制,有利于提升產品質量和行業入門門檻,加速行業洗牌和產業升級。消費者也能買到“功效明確”的產品,避免被廣告詞“帶偏”。(記者戴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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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化妝品功效 不準自賣自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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