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河南高速交警在鄭州圃田收費站攔停了一輛貨車,經(jīng)過核查,該貨車司機為無證駕駛。民警之所以會攔停該貨車,是因為提前接到了舉報電話,稱有一貨車司機無證駕駛要上高速。而舉報該貨車司機的則是他的一位朋友,舉報原因是因為這名司機欠這位朋友的錢未及時還清。
5月23日晚,河南高速交警總隊二支隊值班民警楊華正在指揮室核查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照片,一陣急驟的電話鈴響起,接聽電話后對方就說:“我要舉報有人無證駕駛,一輛車牌為豫PZXXXX的紅色貨車,司機叫王某,五六分鐘后該車從圃田收費站上高速。”
民警楊華便詢問對方是怎么知道這個貨車司機是無證駕駛車輛的,電話那頭,舉報人回答說他和自己舉報的貨車司機認識,而且關系不錯,因欠他的錢不還,自己氣不過,所以要舉報他。
在掛斷電話后,民警立即趕到了莆田收費站,等待這輛被舉報的車輛。在當晚21時20分時,豫PZXXXX的紅色貨車果然出現(xiàn)在了圃田收費站,當民警示意司機停車檢查時,司機王某一臉茫然的問道:“這么晚了你們還不休息嗎?我有什么違章嗎?”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時,他謊稱換衣服了,沒有帶駕駛證和身份證,還狡辯說開車開多年了,怎么會沒有駕駛證呢,并請求民警能不能先讓他去送貨,一會再讓家人把證件送過來。
民警經(jīng)過進一步核查,發(fā)現(xiàn)王某無駕駛證,隨后,司機王某承認自己確實沒有駕駛證,聲稱這次貨主催的急,認為晚上沒有交警檢查就開車了,孰不知因欠朋友錢不還被其舉報。
隨后,民警對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無證駕駛就是對他人和自己的生命熟視無睹,嚴重擾亂交通秩序,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無證駕駛就是“馬路殺手中的殺手”,并依法對司機王某開具了違法處理通知書。據(jù)悉,王某無證駕駛依法將被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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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男子欠朋友錢未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