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秀強17日披露,漳州依托“春蕾安全員”機制,打造困境兒童安全保護的“漳州模式”,2019年以來已提前介入53起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通過“春蕾計劃”等爭取幫扶資金122.17萬元,幫扶466名困境兒童。
今年5月,由漳州首創的“春蕾安全員”機制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省民政廳、省婦聯聯合在福建全省推廣。該機制于2018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為全國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事)例。
在當天舉行的“春蕾安全員”機制發布會上,黃秀強講解了“春蕾安全員”機制的“三新三變”運作模式。他表示,從近年來的司法實踐來看,留守兒童和其他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最易成為被侵害對象,又難以得到及時救濟。
“春蕾安全員”機制自2016年首創以來,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與市婦聯協作,通過建立一支以基層婦聯力量為主體的春蕾安全員隊伍,對困境兒童進行精確登記、精細跟蹤、精準處置防范,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事件從“被動受案”轉變為主動發現、主動維權,為留守兒童等安全困境兒童提供及時、全面的安全保護。
2019年,依托該機制辦理的“依法嚴懲鄭某性侵養女案”被全國婦聯、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單位聯合評選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
2017年初,漳州某縣春蕾安全員在首輪走訪中,發現被害人未滿14周歲,卻被養父鄭某性侵,致懷孕7個月,及時將案件線索向檢察機關通報。檢察機關得以及時介入并提起公訴,后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在辦案的同時,漳州市、縣兩級檢察院聯合婦聯等有關部門,對被害人開展“醫療救助、低保救助、司法救助、轉學、心理干預、臨時寄養”等一系列救助行動,幫助被害人回歸生活正軌。
“這是‘春蕾安全員’機制運行的一個縮影。”黃秀強說,該機制通過摸排甄別,創新建立困境兒童安全等級評價體系,根據安全等級實施常態化跟蹤回訪、聯系監護人與村居兩委、檢察機關與婦聯介入等行動;率先為困境兒童遭侵害案件開啟無縫銜接的“綠色通道”,同時制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實施辦法,對受侵害的困境兒童提供救助。
與此同時,該機制集中開展無戶口未成年人登記戶口工作,試點實施罪錯未成年人“歸航計劃”,簽訂“青春護航信箱”合作備忘錄,建立預防性犯罪、保護女童性權利聯動平臺,著眼解決辦案中發現的社會治理問題。
目前,漳州共有春蕾安全員2230余名。2019年來,漳州全市春蕾安全員共進行常規走訪5000余次,舉辦兒童性別安全課堂等活動260余場,為40多名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導和醫療幫扶。(龔雯 張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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