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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好守護閩西南母親河 福建省首次嘗試開展協同立法

            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近日分別批準廈門、漳州、泉州、龍巖四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九龍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的決定》,這是福建省開展協同立法的首次嘗試,旨在更好守護閩西南母親河。

            九龍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干支流總長1923公里,流經閩西南四市,流域面積1.47萬平方公里,是閩西南百姓生產生活的主要水源。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說,與以往的設區市法規不同,四市立法機關分別出臺的“決定”主要內容一致,打破了行政邊界,就閩西南地區人民群眾十分關心的九龍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和飲用水安全問題同步作出規定,是一次用法治引領和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探索。

            決定明確了四個設區市有關方面關于九龍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的目標,要求各市建立跨行政區域協同管理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支持閩西南協同發展區辦公室發揮統籌謀劃、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作用。此外,決定還對立法政策協同、規劃協同、監測協同、監管協同、執法協同等一系列事項做了制度安排。

            據介紹,2019年,四市人大常委會啟動九龍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協同立法,確定由廈門市牽頭,四市共同調研、充分協商、密切配合,起草形成決定草案稿,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給予了全程指導。決定草案稿由四市作為法規性決定分別提請各自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提交此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準。

            相關負責人認為,通過協同立法出臺的決定,將有效破解九龍江流域保護寬嚴不一、協同不足等問題,保證流域內依法治理的一致性、協調性,真正構建起共飲一江水、共抓大保護的格局。(記者陳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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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協同立法 閩西南母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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