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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模式”存在明顯漏洞 防沉迷不能只靠一個青少年模式

            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施行。不少視頻、直播、游戲等網絡平臺正加快升級青少年防沉迷系統,優化“青少年模式”內容池。然而記者發現,部分網絡平臺尤其是頭部網絡平臺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仍存在較大漏洞,比如進入“視頻號”分區沒有“青少年模式”的自動彈窗提示,內容過濾上主要依賴家長監管,導致“青少年模式”形同虛設等。

            為應對互聯網用戶低齡化的趨勢,正確引導未成年人健康使用網絡,在國家網信辦牽頭下,多家短視頻平臺和直播平臺上線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統”,以對未成年人的上網行為進行規范。

            在不知不覺中,“青少年模式”已走過3個年頭.截至去年,已有53家網絡視頻和直播平臺上線該模式。按理說,經過三年的打磨,“青少年模式”應該成效明顯。然而事實上,當前未成年人沉迷短視頻、直播及網絡游戲的現象仍十分普遍,青少年模式收效甚微,與其設立的初衷相去甚遠。

            青少年模式淪為形式,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肉眼可見的技術漏洞。盡管不少App已設置了自動彈窗提醒,但在缺乏外部監督的情況下,未成年人難以自覺選擇。即便在父母的監督下,設置了青少年模式,一次卸載重裝就能回到原點。

            既然技術存在明顯漏洞,互聯網企業為何不及時查漏補缺?其實,只要企業愿意,堵住上述漏洞,難度并不大。但關鍵是愿不愿意。據數據調查,我國19歲以下網民有近1.72億人。在互聯網企業看來,這1億多未成年人網民,更是代表著億萬級的市場與流量,而且未成年人終會有成年的一日,在脫離“青少年模式”這一束縛后,他們就是重要的黏性用戶。在流量吸引、盈利驅動和競爭壓力下,僅靠外部壓力,難以讓部分企業產生持續優化完善青少年模式的內在動力,有的甚至默許漏洞存在,其中利害關系,不言而喻。

            誠然,網絡平臺在防范青少年沉迷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頭部企業更應以身示范,帶頭落實社會責任。但將所有責任都推給平臺企業,顯然不合情理,也不現實。家長應承擔起監護責任,對孩子多一些關心與交流,積極引導他們,更應以身作則,少玩手機。眼下,很多孩子之所以沉迷網絡,是因為他們的父母也是“低頭族”,這些父母應該好好反思。歸根結底,防沉迷不能只靠一個青少年模式。(陳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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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青少年模式 防沉迷 家長 平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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