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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受災基礎設施復建:電力供應“應送盡送” 交通網絡“應通盡通”

            電力供應基本實現“應送盡送”、交通網絡基本實現“應通盡通”、通信退服基站基本實現“應修盡修”、重大水利設施正在加速修復、居民住房修復重建有序展開……8月9日,在河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河南省加快災后重建第三場新聞發布會上,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李迎偉對當前群眾最關心、與大家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和住房的搶通維修情況進行了通報。

            電力供應基本實現“應送盡送”

            停電范圍之廣創下河南省電網歷史之最

            據李迎偉介紹,此次極端暴雨造成電力停運設備之多、設備受損之重、停電范圍之廣,均創下河南省電網歷史之最。截至8月8日,全省受7月20日以來強降雨影響停運(含主動停運)的42座35千伏及以上變電站、47條35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已全部恢復送電,受損的1807條10千伏配電線路已恢復供電1780條(占比98.5%)、5.8萬個配電臺區已恢復供電5.7萬個(占比98.3%)。

            李迎偉表示:“目前,在浚縣、淇縣、滑縣、內黃4縣蓄滯洪區內還有27條10千伏線路和948個配電臺區因水淹暫未修復送電,這將是我們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待積水退去后電力部門將第一時間搶修復電。”

            交通網絡基本實現“應通盡通”

            除積水未退的滯洪區路段外,全省高速公路路網整體暢通有序

            本次暴雨災害導致河南省京廣、鄭(州)太(原)、徐(州)蘭(州)等3條高鐵和隴海、京廣、太(原)焦(作)、侯(馬)月(山)、焦(作)柳(州)、新(鄉)焦(作)、新(鄉)兗(州)等7條普鐵發生水害1100余處,高速公路75個路段、2630處發生水毀,干線公路水毀路段6458個、長度876公里,農村公路沖毀路基7524公里、路面6944公里,內河損毀航道護坡護岸10處、航標106座、渡口137處、碼頭43處,搶修保通任務異常艱巨。

            為此,鐵路、交通等部門按照“先重后輕、先通后暢、先干后支、遠近結合”的原則,積極做好各類交通設施搶修工作,截至8月8日,鐵路方面,除太(原)焦(作)鐵路以外,各條線路均已搶通;公路方面,除積水未退的滯洪區路段外,全省高速公路路網整體暢通有序,普通干線公路全部恢復通行,公路運輸未出現長時間、長距離滯留現象;內河航運方面,沙潁河漯河以下173公里已恢復通航,周口港、漯河港已恢復生產;城市交通方面,鄭州、新鄉、安陽、鶴壁等受災嚴重的城市公交線路、出租汽車已全面恢復生產運行。

            通信退服基站基本實現“應修盡修”

            全省已恢復基站68330個,占因災退服基站總數的98.5%

            李迎偉說,本次汛情期間,針對鞏義市米河鎮“信息孤島”這一情況,應急管理部從貴州緊急調派翼龍無人機飛行近1200公里對災區進行通信網絡信號覆蓋,為居民及時報告災情、報送平安提供了堅強保障。同時,通信暢通也是災區生產生活秩序全面恢復的重要標志。截至8月8日,全省已恢復基站68330個、占因災退服基站總數的98.5%,已搶修因災受損光纜9737條、11646公里,除個別因水浸嚴重、道路中斷、整體沖毀掩埋、群眾已撤離的空置區域的通信設施外,目前,各地所有重要單位、所有群眾集聚區、所有泄洪區群眾安置點,通信服務均得到了有效保障。

            重大水利設施正在加速修復

            全省已完成3486處水毀工程修復任務

            李迎偉表示:“目前,河南省正處于‘七下八上’防汛關鍵期。據初步統計,此次暴雨災害導致全省水利工程設施水毀3.8萬余處,可以說搶險修復的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我們必須要努力跑在下次“暴雨”之前。”

            目前,省水利部門和受災各地已對險工險段險情進行了再排查,并建立日報制度,突出水庫、閘壩、堤防、蓄滯洪區、泄洪道、淤地壩、山丘區等重點部位,盡快除險加固、修復水毀、以利再戰,截至8月8日,全省已完成3486處水毀工程修復任務。

            居民住房修復重建有序展開

            累計評估住房194.7萬戶,確定損毀住房38.19萬戶

            近期,省住建部門和各地按照“排查鑒定不漏一戶”的原則,對所有受災或過水居民住房逐一開展安全性應急評估,截至8月8日,已累計評估住房194.7萬戶,確定損毀住房38.19萬戶,其中倒塌47133戶、嚴重受損88029戶。目前,各地可以進行原址重建或加固的房屋,已陸續開工建設。

            李迎偉說:“下一步,我們將督促各地各部門全面落實《關于加快災后恢復重建的若干政策措施》,盡快完成各類水利設施隱患排查和險工險段除險加固、確保安全度汛,力爭災后1個月內基本完成受損的重要市政設施、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維修搶通任務,3個月內完成交通、水利、氣象、電力、通信、市政等基礎設施除險加固和基本功能修復,恢復城鄉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盡快編制出臺我省災后重建總體規劃和交通、信息等專項規劃,同步建立健全災后重建重大項目庫,實行掛圖作戰、臺賬管理,有力有序在重點領域謀劃實施一批重大工程項目,力爭1年內受災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恢復到災前水平,力爭2-3年災區重點河流和水利設施蓄洪排澇能力全面改善,鄭州等中心城市地下空間、軌道交通、公共服務等重大設施應對風險能力顯著增強,防災減災、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大幅提升,為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長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保障。”(記者 陳斌 李天慧 實習記者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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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受災基礎設施 復建 電力供應 交通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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