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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失業補助金申領實現“掌上秒辦” 僅能申領1次

            近日,記者從常州市人社局獲悉,自即日起,常州市失業補助金申領實現“掌上秒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通過“常州人社app”線上申領失業補助金,特殊情況也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至最后參保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領。失業補助金自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申請次月起按月發放(2020年3月以來符合條件的月份予以同步補發)。

            據了解,常州市人社局、財政局近日聯合出臺文件,階段性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文件明確:2020年3月至12月,在常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為常州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兩類人員,可向常州市申領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1次,申領期限最長為6個月,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具體發放標準為:在常州市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5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750元;在常州市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550元;在常州市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到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300元。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自次月起停發失業補助金,未發放的失業補助金期限不予保留。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記者 吳文龍 通訊員 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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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失業補助金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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