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海事局11月9日介紹,經中國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批準,海南海事局日前發布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程序規定》(下稱《程序規定》)。
《程序規定》在遵循上位法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海南自貿港航運發展需求,進一步明確了海南自貿港船舶登記適用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審批程序,形成了區別于原登記程序規定的五大亮點。
一是助力“中國洋浦港”船籍港建設。明確在海南自貿港依法設立的企業所有、融資租賃或光船租賃的船舶可以依照本《程序規定》辦理國際船舶登記,船籍港為“中國洋浦港”。
二是優化審批流程。明確國際船舶登記可網上受理,全島通辦,涉及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簽注的其他船舶證書、文書由船舶登記機關統一辦理,實施二級審批制度,減少船舶登記辦理環節。
三是簡化申請材料。推薦使用統一的格式文本,明確不同申請事項可同時辦理,并大幅減少申請材料。
四是壓縮辦結時限。將辦結時限從現有7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
五是便利船舶轉籍。對因船舶所有權轉移等原因轉到“中國洋浦港”登記的國內船舶,允許申請人在上一港注銷的同時,持相關證明材料和有效的原船舶技術證書申請辦理國際船舶所有權登記和國籍登記,解決船舶轉籍不停航問題。
海南海事局稱,《程序規定》實施后,辦理國際船舶注冊登記手續的便利度將大幅提升。(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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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自貿港國際船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