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6月1日起,山東省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調整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通知要求,各類企業要切實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按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應當通過集體協商、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各工作崗位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指導督促企業制定和落實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作者:王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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