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2021年7月1日起,廣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從2021年7月1日起,將廣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即增加10元。65周歲以上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相應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
此次調標后,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每人每年增加基礎養老金120元,全區將有約640萬領取待遇的城鄉居民直接受益。本次調標自治區財政籌措資金2.94億元,2021年累計籌措資金26.44億元確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通知》要求,本次自治區提高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據統計,全區有39個縣(市、區)在自治區規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上進一步提高了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最高達每人每月176元。(作者:阮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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