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正式公布,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該條例中明確禁止APP“不全面授權就不讓用”,堅持個人信息保護和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并重。
目前,我國互聯網用戶數量已達9億,應用程序數量數百萬個。長期以來,一些APP強制索要用戶授權、過度手機用戶信息的行為侵犯用戶權益。
針對于該問題,《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確立以“告知-同意”為前提的個人數據處理規則,也就是說數據處理者應該在處理用戶個人信息的時候要取得用戶同意,并且提供用戶撤回同意的途徑,要確保用戶對個人信息的保護能力。
“用戶不同意全面授權,就無法使用該APP”,這是國內安卓應用的現狀,想要你的地理位置和定位服務,想要你的相冊和相機權限,你點擊拒絕就使用不了應用。而當我們同意授予這些權限時,也就意味著數據收集者將不再需要你的同意,便可以自行獲取數據,十分強制。
所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的出臺是進步的,它看見可日益重要的信息安全,它看見了公民的互聯網隱私,是值得點贊的,而至于具體實際起來效果如何,就讓我們持續關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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