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提升便民服務的通知》,取消“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兩項僅可單位經辦人辦理的要求,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服務流程。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通知,目前住房公積金所有提取事項已均可由提取人本人申請辦理。其中9項已實現全程網辦“零跑動”,建議提取人無需通過中介機構,親自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網網上平臺辦理提取業務。
此外,通知還要求進一步簡化辦事材料,優化業務辦理環節。例如,個人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如租房發票信息齊全,無需再提供租房合同。同時,職工本人及配偶在京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只提供無房產證明的,可以每月提取1500元的方式,按季度提取住房公積金。
此外,北京還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實現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變更、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服務事項“跨省通辦”。(作者: 郭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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