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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試點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 助力深圳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

            近日深圳發布了《深圳市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在該市本級政府,福田等4個區政府,市公安局等8個市直單位試點設立首席數據官,提高數據治理和數據運營能力,助力深圳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這是繼今年7月6日,深圳公布了《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對大數據“殺熟”、個人信息收集、強制個性化廣告推薦等有關數據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后推出的又一重磅文件,是為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作為電子信息和數據產業基地,深圳數據產業發展具備良好基礎,擁有騰訊、華為、平安等實力較強的本土數據企業,基本形成較完善的大數據產業鏈。但由于相關法律制度的缺失,考慮到數據安全問題,往往不能相互共用共享,導致數據應用效能低下。

            為了破解數據共享及利用的瓶頸,本次深圳開展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共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強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推動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深圳試點的“首席數據官”是個什么“官”,由誰來擔任?有哪些職責?《方案》明確,分管數字政府建設行政副職及以上領導兼任。根據《方案》,深圳在市政府、試點區政府、試點部門分別設立本級政府和本部門首席數據官,原則上首席數據官由本級政府或本部門分管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行政副職及以上領導兼任,市、試點區政府首席數據官由市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統一任免;試點部門首席數據官由本部門任免,報市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六個方面主要職責。據介紹,深圳首席數據官職責主要為推進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完善數據標準化管理、推進數據融合創新應用、實施常態化指導監督、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開展特色數據應用探索六大方面。

            同時,深圳首席數據官將結合各自數據資源和業務應用基礎與特點,開展特色數據應用探索。福田區重點開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開發利用,為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科研和企業提供更好的數據支撐和服務;南山區重點推廣“一官兩員”(即首席信息官、數據專員和政務專員)制度經驗,努力提升數據安全監測預警處置能力;寶安區重點開展智能社會治理應用,積極探索城市治理新路徑;坪山區重點探索推廣首席信息官和首席隱私官經驗,強化信息化建設統籌和政務數據分級分類與隱私保護。

            深圳市政府在對《方案》進行解讀時介表示,推動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是深圳市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一項創新性、制度性安排,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領意義。試點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共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強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推動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科技日報記者 劉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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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數據治理 數據運營 首席數據官制度 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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