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底,江蘇省共有養老機構2285家,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1.8萬個,街道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589個。為深化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養老服務統一市場,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2022年底前,實現養老服務領域跨地區互通互認、信息一站式查詢和綜合監管“一張網”。
明確7方面重點監管任務
《實施意見》確立了“依法依規監管、科學有效監管、公開公平監管、協同共治監管”的總體原則,明確了7方面重點監管任務。
開展市場主體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由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養老服務市場主體進行集中排查整治。規范養老機構備案管理,建立養老機構登記備案信用承諾公告制度,加強備案信息核實,對違反承諾的養老機構依法依規實施懲戒。
突出質量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持續推進養老服務機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鞏固養老機構消防審驗問題專項整治成果。聚焦養老服務機構在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方面的安全風險和隱患,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加強運營秩序規范化管理。養老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當事方協議約定,優化內部管理、規范服務行為,明確雙方權責、妥善處置糾紛。嚴禁利用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和場地開展與養老服務無關的活動,依法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
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和執業行為監管。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養老護理員崗前職業技能和消防安全培訓達到100%。強化執業行為監管,養老服務機構中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關資格。
加大涉及資金管理和查處力度。養老服務機構籌集和使用養老服務涉及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定。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申領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設運營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依法打擊以虛報冒領等方式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
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措施。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機制。
完善服務退出監管機制。明確養老服務機構暫停、終止服務過渡期等相關規定,指導退出的養老服務機構妥善做好老年人的服務協議解除、安置等工作,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加強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退出財產處置的監管,防止因關聯關系、利益輸送、內部人控制等造成財產流失或者轉移。
5項措施提升綜合監管效能
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結合養老服務監管特點和需要,制定完善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明確抽查比例、頻次、內容、方式、程序等事項,提高雙隨機監管規范化水平。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實時動態維護。
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依法依規歸集共享養老服務市場主體基礎信息、信用信息,并向社會公開,實現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的在線披露和信息共享。
推行“互聯網+監管”。統籌運用養老服務領域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推進數據統一和開放共享。民政部門依托“金民工程”,形成養老服務機構組織信息基本數據集和養老從業人員基本數據集。衛生健康部門依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項目,依法及時采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形成健康檔案基本數據集。公安部門依托人口基礎信息庫,形成老年人基本信息數據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托社會保障卡應用推廣工作,實現老年人社會保障信息在養老服務領域共享共用。建立養老服務機構信息聯動機制,形成養老服務主體登記和行政監管基本數據集。推進有關基本數據集共享,推動技術對接、數據匯聚和多場景使用,2022年底前,實現跨地區互通互認、信息一站式查詢和綜合監管“一張網”。
強化標準規范引領作用。推進《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等國家標準貫徹落實。2021年底前,全省90%以上養老機構達到《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標準要求,2022年底前100%達標。
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江南時報全媒體記者 錢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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