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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公安廳敦促羅立峰犯罪團伙成員盡快投案自首 舉報該團伙違法犯罪行為有獎

            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璐瑤報道:廣東省公安廳近日發布《關于敦促羅立峰團伙成員投案自首并征集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近日,廣東省公安廳組織指揮梅州市公安機關依法打掉一個以羅立峰為首的犯罪團伙,抓獲包括羅立峰在內的多名犯罪嫌疑人。為全面查清該團伙的違法犯罪事實,確保除惡務盡,警方發布通告敦促:凡羅立峰團伙成員以及包庇、窩藏、縱容該團伙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凡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到案后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拒不投案自首、繼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羅立峰團伙成員,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來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依法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包庇、窩藏團伙成員,為其通風報信、幫助毀滅或偽造證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警方同時請遭受該團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相關案件線索、證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羅立峰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效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團伙、深挖“保護傘”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舉報途徑

            聯系人及電話:梅州市公安局黃警官(19926181885)

            來信、來訪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嘉應東路1號梅州市公安局掃黑辦

            郵編: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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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團伙 公安廳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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