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侯夢菲 通訊員 張學涵
近日,廣東海警局對外通報,該局偵辦的首起非法制造、買賣危險物品案件已經法院一審判決,7名嫌疑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三年不等。
據了解,2020年12月18日,廣東海警局在轄區海域內查獲一起非法捕撈案件,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在涉案船舶上繳獲危險物品約240公斤、雷管112根及捕撈工具一批。為切實消除轄區安全隱患,成功查獲該起非法捕撈案件后,海警執法員順藤摸瓜,深挖擴線,繼續對危險物品的來源進行摸索。經過數月偵查,廣東海警局成功鎖定了背后涉及制造、買賣、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為一體的涉案團伙,并摸排出炸藥制造窩點。
2021年5月,廣東海警局聯合公安機關開展收網抓捕行動,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7人。至此,一個集制造、運輸、買賣、使用危險物品團伙被成功打掉,1個制爆窩點被搗毀。據掌握,該團伙主要成員陳某負責組織采購原料、制造危險物品及招攬“客戶”。期間,他雇傭孫某旋、溫某珍等人深夜制作危險物品,然后運送成品給朱某坤,再由朱某坤伙同他人進行炸魚獲利。天網恢恢,疏而不漏。10月底,7名嫌疑人依法被法院依法判決。
利用危險物品進行炸魚捕撈,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破壞了海洋生態環境,更是對轄區治安環境構成威脅。該案成功偵辦判決,彰顯了廣東海警局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堅定決心。下一步,廣東海警局將持續抓好轄區海域涉危涉爆案件打擊,確保轄區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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