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羅湖區社會組織激勵扶持辦法》(深羅民規〔2020〕1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大對社會組織的扶持力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羅湖區民政局開展了2021年優秀社會組織評選活動,聯合深圳市溫馨社工服務中心,依托羅湖社會創新空間對自愿申報的社會組織進行了評選。歷時一個月,于12月6日最終評選出羅湖區社會工作者協會等14家社會組織為2021年優秀社會組織。
據悉,本次評選活動自愿申報社會組織共29家。評選的流程包括材料初審、專家評審、實地考察、公示征求意見等階段,首先邀請4名來自公益行業、社會民生領域資深人士和行業代表,共同組成專家評審團。秉持實事求是、客觀中立、以評促建三項評選原則,對各社會組織在規范治理、發展能力、服務成果、社會影響四個方面進行嚴格評審,確定入圍名單。隨后由羅湖社會創新空間組織實地走訪調查,核實申報資料真實性,了解組織實際運作情況,擬定候選組織名單。最后邀請區委組織部、區委政法委及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進行綜合復議,最終評選出深圳市羅湖區社會工作者協會等14家社會組織為2021年優秀社會組織。
本次獲選的社會組織在加強黨的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內部制度、規范財務管理等方面為推動羅湖區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促進社會治理創新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樹立了良好形象。根據評選結果顯示,相比往年,優秀社會組織涉及服務領域更廣泛;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程度更深入,服務水平更專業;社會組織參政建言的能力也更強。
羅湖區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開展優秀社會組織評選活動,鼓勵全區各社會組織向優秀社會組織學習,自覺承擔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責任,為構建羅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貢獻力量。
附:優秀社會組織名單
(原標題《速看!羅湖區年度優秀社會組織名單出爐》)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鄒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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