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林清清 通訊員 穗疾控
12月15日,陜西延安、安徽宿州分別發現陽性感染者。12月16日傍晚,廣州市疾控中心向市民發出以下提醒:
一、12月11日以來有安徽宿州,12月12日有陜西延安旅居史的人員,所有穗康碼為“紅碼”或“黃碼”人員,請盡快跟所在社區(村)、單位、賓館主動報備,配合完成后續的健康管理。
二、如與上述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請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酒店主動報備,接受社區相應的健康管理。
廣州疾控提醒,外出來(返)穗人員,請嚴格執行“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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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陜西延安、安徽宿州分別發現陽性感染者,具體情況為:
陜西延安:12月15日,市民張某某核酸檢測初篩陽性,經市、區疾控中心復核結果仍為陽性。張某某,男,52歲,現居住寶塔區橋溝街道新洲花園B區25號樓,為中國電信延安分公司職工,系西安市確診病例2楊某的密切接觸者,曾于12月11日下午與楊某一同用餐。12月12日晚從西安家中駕車返回延安家中,12月13日、14日在延安市區辦公、居住,12月15日自行核酸檢測后居家觀察,12月15日下午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安徽宿州:12月15日,經宿州市埇橋區區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省外來宿州一名人員為陽性,立即轉至定點醫院,18時許經市專家組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該病例來宿州埇橋區后活動軌跡如下:
朱某,男,常住浙江省紹興市上虞開發區,在紹興市上虞區云棲鳳鳴建筑工地務工。12月11日乘G1866(02車02D)自紹興東至宿州東,當日11時36分到達宿州東站,先后乘出租車、公交車、岳父電動車到達大營新村岳父母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到岳父母家后電話報備至村委會,與岳父、岳母、兒子同住,后無外出)。12月11-14日居家健康監測,12日首次核酸檢測陰性,14日下午接大數據排查由村里轉運至集中隔離點,15日11時許復核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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