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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臺十條硬措施!廣東堅決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付怡 通訊員 粵應宣

            記者從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獲悉,日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制定了《廣東省基層森林防滅火十條硬措施》(以下簡稱《十條硬措施》)?!妒畻l硬措施》的實施,旨在夯實基層森林防滅火各項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

            記者注意到,《十條硬措施》對入山口設卡進行了明確要求,當森林火險達到橙色預警(四級)信號以上時,每個主要入山口都要設置森林防火檢查站,每個檢查站由2-3名鎮、村干部或黨員把守,對入山車輛和人員掃“防火碼”并發放一份森林防火宣傳單,造冊登記姓名、電話號碼、入山時間、離山時間和車牌號碼等信息,對攜帶的火種、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一律實行集中保管并登記。

            此外,當森林火險達到黃色預警(三級)信號以上時,護林員每天的責任區巡山護林次數不低于3次,巡山時要在線巡護,每次有詳細記錄。發現火情時要第一時間報告村(居)書記和主任或報警。

            在健全森林防滅火體系機制方面,《十條硬措施》要求,鎮級要健全“六有”體系(有班子、有預案、有機制、有隊伍、有物資、有演練)。每年開展一次“清墳邊、清林邊、清地邊、清隔離帶、清旅游景區”的“五清”活動。村級要建立“九個一”工作機制(一個機構、一個值班室、一個物資庫、一支隊伍、一個責任網格、一套預防制度、一個宣傳喇叭、一次培訓演練、一個應急處置方案),要明確具體內容、數量、圖標方案等。

            當發生森林火災時,《十條硬措施》也對處置和撲救進行了詳細規定,要求按照《廣東省森林火災“四個一”應急處置機制工作指引》(粵森防辦[2021]25號)落實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四個一”響應機制(一個前線指揮部、一個應急指揮中心、一套工作機制、一個對外發布窗口),要按照“五個一”標準(地形圖、辦公設備、指揮設備、通信設施、照明設施)建立前線指揮部。

            同時,《十條硬措施》要求每個有森林防滅火任務的行政村都要成立10人以上的群眾義務撲火隊伍,鄉鎮(街道)都要成立20人以上的半專業森林撲火隊伍,要建立花名冊,明確撲火職責分工(風機手、水槍手、油鋸手、二號工具手、鐮刀手分別由誰擔任),接到火情處置任務后10分鐘內要攜帶裝備出發。要建立火災撲救后備與火場清理小組,要按照每10人為1個小組進行編制,每個小組要有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和召集人并制表造冊,其中:行政村不少于3組,鄉鎮(街道)不少于5組,縣(市、區)為50組。每個組按照“3+3+3+1”標準配備裝備,即3名隊員使用背負式水槍、3名隊員使用風力滅火機、3名隊員使用鋤頭(鐵鍬、鐮刀),1名隊員使用油鋸,每個組的召集人配1臺對講機,配備足夠的二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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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廣東 火災 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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