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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老干媽印章詐騙騰訊引熱議:用假印章行騙為何還屢屢得手?

            近日,3名不法分子偽造老干媽印章詐騙騰訊一事引發熱議。事實上,早在2000年,公安部就表示要建設全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用來提高防范、發現和打擊利用偽造印章進行違法犯罪的能力。然而,制售假印章問題一直未能根治。不法分子私刻企業印章,行騙的用途五花八門。

            近日,騰訊訴老干媽無視合同長期拖欠上千萬元廣告費的“劇情”反轉引發廣泛關注。

            7月1日,經貴陽市公安局雙龍分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鄭某君偽造老干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其目的是為了獲取騰訊公司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絡游戲禮包碼,之后通過互聯網倒賣非法獲取經濟利益。

            事實上,2018年比亞迪也遭遇過類似事件。當年7月,比亞迪發布的《關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聲明》稱,一位名叫李娟的女子,冒用比亞迪高管身份,偽造比亞迪印章,以比亞迪的名義與多家廣告公司及機構展開宣傳合作,但李娟用偽造的印章與任何企業所簽署的合同,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

            相關案件牽出了一個久治不愈的問題——打擊多年,用假印章行騙為何還屢屢得手?

            200元就能刻個一模一樣的印章

            “對于企業來說,印章至關重要,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北京市圣奇律師事務所律師郝旭東說,在現行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加蓋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均可以使用公章代表法人意志。

            然而,這么重要的企業印章,私刻卻并不難。《工人日報》記者在58同城上搜索“印章”,隨意撥通了3家刻章公司的電話,均表示不需要證明材料就可以刻企業印章,收費為200元,交易方式是通過微信。

            “只要提供原印章清晰的照片,并且告知印章的直徑,我們通過電腦1:1進行比對,能制作一模一樣的。今天定,明天就能發貨。”其中一家刻章公司的工作人員說。

            隨后記者在淘寶上詢問刻章店鋪,也得到了可以刻一模一樣的企業印章的答復,并且可以替記者保密,但是價格需要根據印章內容、尺寸來定。

            “根據規定,刻企業印章,應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并且需要備案。而刻章店必須審核、提取、登記申請刻章單位有關證明文件。”郝旭東說,我國從刑法到各種規章制度都對印章制作、使用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對偽造、變造、買賣公司印章的違法行為也都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如果不法分子通過偽造公司印章的手段,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司財物的,可以按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行騙用途五花八門

            公開資料顯示,對于制售假印章的打擊至少持續了20年。早在2000年,為提高公安機關防范、發現和打擊利用偽造印章進行違法犯罪的能力,公安部就表示要建設全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2001年,針對有關部門反映制售假印章等違法活動流動性和隱蔽性強、相關查處的法律法規適用不明確、行政執法手段有限等情況,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查處制售假印章是有明確法律依據的。

            盡管近年來從國家部委到地方,不斷打擊制售假印章的違法行為,但是一直未能根治。假印章有不少需求者,不法分子私刻企業印章,行騙的用途五花八門:有的是用于借錢,比如,印某私刻湖南某電梯公司印章,并擅自以該公司作為擔保人,向萬某借款100萬元;有的是圖方便,比如,在廣州做模具刀片銷售生意的劉某,為了簽訂合同和送貨結款方便,省去來回跑路,于是私自模仿其代理的兩家公司印章的信息,偽造了兩枚假印章;還有的是制作報銷憑證,比如,郭某從多家餐廳購買真發票,然后私刻餐廳的印章,自行打印酒水單、結賬小票等,制作全套的報銷憑證,出售給一些醫藥代表……

            制售假印章網絡化、家族化、團伙化、跨區域化等特點則增加了監管打擊的難度。對此,有評論認為,制售假印章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風險小、回報高。

            給印章加芯片

            印章雖小,事關重大。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長張佐良曾表示,偽造、變造印章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假公文、假證件、假資質、假合同等被不法分子使用,實施詐騙和招搖撞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直接侵害了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組織的正常社會活動和信譽,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侵蝕了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記者注意到,公安部在加大打擊制售假印章的力度的同時,不斷創新監管方式。2018年3月,公安部部署開展了全國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改革工作。截至2019年3月,共破獲制販“三假”(假印章、假公文、假證件)刑事案件750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054名,成功偵破一批跨區域廣、涉案人員多、團伙專業性強、影響危害大的大要案件,有力震懾了此類違法犯罪活動,有效凈化了社會治安環境。

            與此同時,公安部已專項部署推廣應用印章安全芯片,借鑒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芯片技術,在印章中植入專用安全芯片,來防止偽造變造。

            有專家表示,依靠技術并不能完全防范道德風險。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引導公民拒絕刻制、使用假印章。另一方面,要加強誠信社會建設,用私刻印章獲利行為一經發現,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就防止印章被私刻,郝旭東提醒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把控好印章在使用、更換等日常管理中各個環節,定期檢查使用情況。在以上基礎上,還需要建立印章管理應急機制。當出現印章被仿冒或遺失的情況時,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隨著制售假印章被搬到線上,網絡平臺也應該擔負起篩查、監管的責任。”郝旭東說。

            《工人日報》(2020年07月03日 04版) 本報記者 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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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假印章 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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