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愛美的小玲在網上看了一家醫療美容機構的廣告后十分心動,咨詢后小玲先后做了雙眼皮切開術、鼻部及胸部微整手術。小玲沒想到,術后自己不僅沒有如愿變美,右側眼瞼還出現了下垂,左側眼角贅皮嚴重。復診后,美容機構建議小玲進行二次手術,術后小玲眼部、鼻部及胸部又都出現不同程度的不適。小玲到醫院進行檢查,診斷為因脂肪填充后遺癥所致雙乳腺結構紊亂、雙乳多發結節囊腫。小玲認為,由于醫療機構操作失敗,給自己留下了嚴重的后遺癥,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打算到法院起訴。
與醫療美容機構未簽訂書面合同能否起訴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小玲與醫療美容機構雖然沒有簽署書面服務合同,但小玲實際交納了醫療服務費用,美容機構提供了醫療美容服務,雙方形成了事實上的服務合同關系。因此,雙方因合同關系引發爭議時,小玲可以以服務合同糾紛為由提起訴訟。如果小玲有證據證明醫療美容機構實施了侵權行為,也可以選擇以侵權責任糾紛為由提起訴訟。
近年來,醫療美容糾紛頻頻發生,消費者在進行醫療美容之前應注意醫美機構資質。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美容醫療機構應當依法經過審批和登記注冊,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范圍。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醫療服務機構時,要核查其是否具備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美容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核實計劃實施的醫美項目是否包含在其診療服務范圍內。此外,在一些案件中,美容醫療機構職業人員不具備相應從業資質,未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依法操作,消費者在醫療美容過程中也應注意核查醫美執業人員的資格。
醫療美容機構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小玲主張醫療美容機構的診療行為侵害了自己的權益,要求醫療美容機構承擔民事責任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小玲受到損害;二是小玲所受的損害與醫療美容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三是醫療美容機構在實施醫療行為時存在過錯,比如有操作不當行為等。關于如何判斷醫療美容機構的行為是否有過錯,所受損害與醫療美容機構的診療行為是否有因果關系等,可以通過司法鑒定程序進行確定。
在很多醫療美容糾紛中,部分消費者因訴訟階段未能就醫美機構存在過錯、損失與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等問題進行充分有效的舉證,訴訟請求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在此提醒消費者,應與醫療美容機構簽訂書面合同,就醫療美容服務權利義務關系進行明確約定。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及時索取并保存好醫療費票據、就診病歷、診斷證明等能證明雙方存在醫療服務關系的證據,以便日后作為維權的依據。
若美容機構構成侵權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據此,小玲可以根據自己遭受損害的實際情況依法主張醫療美容機構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
在此提醒消費者,在進行醫療美容時,應注意術前須知事項。在一些案件中,部分醫療機構手術告知事項不清或沒有告知,有的消費者對診療事項未進行充分了解,最終引發糾紛。在進行醫療美容前,消費者或家屬應當對治療的適應癥、禁忌癥、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認真了解,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接受治療。此外,未成年人進行醫療美容時,應當由監護人簽字同意。(胡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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