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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奈!男子證明“我爸是我爸”未果 對“循環證明”必須零容忍

            今年10月,據央視報道,廣東惠州的陳先生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上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煩心事:為了繼承已故父親的一筆存款,需要辦理公證,但陳先生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來回跑了七八次,歷時7個多月,還是沒能拿到父親的存款。

            11月3日晚9點26分,中國政府網公布《關于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公證處要求群眾提供循環證明問題的督查情況通報》,根據通報,在獲悉群眾反映“公證書辦理難銀行存款無法取出”問題線索后,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組赴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進行了實地督查。督查發現,群眾反映情況屬實,惠州市惠陽區公證機構存在不擔當不作為、為民服務意識不強、漠視群眾利益等問題,導致群眾七個多月無法辦理繼承公證。

            無奈

            為繼承父親存款開證明他稱“循環證明”沒完沒了

            惠州市惠陽區的陳先生父親于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當地銀行留下7萬余元存款。3月2日,陳先生拿著存單(知道父親存單密碼)去銀行取款時,由于不能通過銀行人臉識別系統,取款沒有成功。

            銀行工作人員告訴陳先生,他這種情況屬于存款繼承,應向本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銀行機構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此支付。就此,陳先生踏上了辦理繼承公證、證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長循環。

            陳先生表示,第一次去惠陽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時,雖然向公證處提供了戶口本,而且陳先生與父親在同一本戶口本上,并能證明兩人父子關系,但公證處工作人員卻依然要求陳先生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親屬關系證明。于是,陳先生就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親屬關系證明,派出所卻告訴陳先生親屬關系證明屬于公安部確定的“派出所、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的18種證明”之一,不予辦理。

            陳先生第二次來到公證處說明派出所不予辦理關系證明的情況后,公證處說到派出所復印戶籍底冊也可以。陳先生再次來到派出所,但派出所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不予辦理復印戶籍底冊。

            陳先生稱第三次到公證處,公證處說提供居委會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也可以。陳先生又到居委會開親屬關系證明,居委會則說依據民政部規定,不予陳先生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陳先生第四次來到公證處將情況說明,但公證處卻說沒有證明就無法辦理公證,此事就此陷入僵局。

            此后大半年里,陳先生為此事又多次奔波于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和居委會之間,但問題遲遲解決不了,陳先生仍然未能辦下公證書,導致銀行存款無法取出。

            最后,頗為無奈的陳先生,將此情況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進行了反映。

            督查

            各方理由都很“充足”群眾的煩心事就是解決不了

            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組接到陳先生反映的問題后,赴廣東惠州實地督查。那么,督查期間又是怎樣的情況呢?

            督查期間,督查組與陳先生一起到當地銀行、派出所、居委會和公證處等單位進行了實地核查。銀行出示了制度文件,稱要想取出存款,必須作公證繼承。當地派出所認為,陳先生與其父親在同一戶口本上,已能證明其與父親的關系,戶口本是公安機關出具的法定證明,據此產生的責任由公安部門承擔。同時,公證機構可出具公函,派人到派出所查看戶籍底冊。

            惠陽區公證處則認為,當事人戶口本不能反映所有親屬關系,公安部門是戶籍的主管部門,信息最可靠、權威,應該出具有關證明;加上公證材料需要存檔,僅查看戶籍底冊,不能滿足公證存檔要求。

            居委會則依據民政部等六部門《關于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親屬關系證明屬于《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的第一項,所以不能開具。

            整改

            當地優化相關辦事流程舉一反三進行排查整治

            對于督查發現的問題,惠陽區政府立即召集相關單位予以整改,幫助當事人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并對當前公證辦理流程進行優化,建立公證、公安等部門聯動辦理機制,切實減輕群眾負擔。惠州市政府舉一反三,在全市范圍對類似問題進行排查整治,杜絕有關部門要求群眾提供循環證明、“奇葩證明”等現象。

            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要及時糾正查處隨意將行政機關的核查義務轉嫁給群眾和企業的行為。“繁瑣證明”“循環證明”,甚至“奇葩證明”,不僅讓群眾煩心,也讓企業煩惱,必須下決心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讓群眾和企業不再為毫無必要的事情跑腿。

            督查組認為,陳先生遇到的“循環證明”問題并非偶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根源在于基層政府相關部門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對“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將人民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各有關部門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首先想到的是規避自身責任,相互推諉扯皮,導致群眾陷入“我爸是我爸”的循環證明、辦事無門困境。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作,打破部門間的“信息孤島”,從根本上鏟除“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滋生的土壤。

            綜合央視、中國政府網等

            ■新華微評

            對“循環證明”必須零容忍

            為取過世父親留下的存款,廣東惠州一市民奔波于各單位7個多月,頻頻遭遇“踢皮球”,陷入“循環證明”沒完沒了的困境。各方理由都很“充足”,群眾的事就是辦不了,這類不良現象并不少見,老百姓早已深惡痛絕。推諉扯皮,折射不作為、亂作為的不正之風,說明為民服務意識缺失。信息壁壘需要打破,擔當精神更需樹立。盡心盡力為群眾辦事,盡到該盡的責任,還會出現“循環證明”嗎?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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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我爸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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