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社會 > 正文

            江蘇一男子將多張銀行卡租給他人用于“跑分”涉嫌違法犯罪

            江蘇邳州吳某以每個月500元的價格把自己的多張銀行卡租給他人用于“跑分”,涉嫌違法犯罪。5月12日,邳州市公安局介紹期破獲的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繳獲銀行卡66張,涉案金額高達1700萬元。

            今年3月份,邳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有多張辦理地為邳州的銀行卡資金異常,涉嫌為詐騙犯罪團伙收款轉賬。邳州市公安局八路派出所根據線索,鎖定了涉案銀行卡的卡主張某,隨后辦案民警將張某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據張某交代,其與魏某合伙開了一家門店。在魏某的勸說下,他把自己的多張銀行卡以每個月500元的價格租給吳某使用。張某雖然知道吳某從事的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但是礙于朋友的面子也就沒有拒絕。八路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將藏匿在門店中的魏某、吳某抓獲,隨后在吳某的住處,搜查到用于作案的銀行卡66張。

            “吳某到案后言語躲閃,試圖逃避法律的制裁,直到我們將聊天記錄、銀行卡的流水等證據擺在他面前才交代。”八路派出所副所長孫先鋒說。

            “‘跑分’就是幫助網絡賭博臺收款和放款,我在境外打工的時候就聽說過這回事,回家后就在網上找這些賺錢的路子。”犯罪嫌疑人吳某交代。去年年底,吳某閑來無事便在網上聯系上了一個自稱搞“兼職刷單”的人。對方讓其提供一些銀行卡,事先聯系好的賭博臺會向吳某提供的銀行卡轉賬,再由吳某將錢轉到對方指定的賬戶,吳某可以從中收取“好處費”。(朱志庚 張鳴陽 周欽華)

            吳某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了11張銀行卡,此外,還用妻子、妹妹以及其他朋友的身份信息辦理了55張銀行卡,全部用于幫助賭博臺轉賬匯款。據了解,該66張銀行卡的流水高達1700萬元,吳某非法所得7萬余元。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辦案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公安機關將持續嚴厲打擊非法開辦販賣“兩卡”的違法犯罪行為,出賣自己的銀行卡為網絡犯罪提供幫助的,也將受到社會征信懲戒的處罰,請廣大市民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切勿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

            目前,警方已抓獲吳某、張某、魏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5人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

            關鍵詞: 銀行卡 租給他人 跑分 違法犯罪

            相關內容

            熱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