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發布了“2021年半年度各省社會服務統計數據”,其中全國結婚離婚數據備受關注。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離婚登記人數為96.6萬對,同比下降39.4%。
眾所周知,我國的離婚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一是通過人民法院判決離婚。那么,除去判決離婚,我省的離婚情況如何?
8月5日,三湘都市報記者從湖南省民政廳獲悉,今年1月至7月期間,全省共辦結離婚53858對,同比近4年離婚數據,下降了近50%。
【數據】今年上半年離婚登記數明顯下降
2017年1-7月,湖南共辦結離婚數109388對;2018年同期數據為110668對;2019年同期為116593對;2020年為105843對,2021年為53858對。
從數據來看,2017年至2019年1-7月離婚登記量有逐年遞增的趨勢(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離婚登記量未增長);但在2021年,離婚數明顯低于往年同期數據,較往年同期下降了近50%。
在這組數據中,還有兩組數據波動比較明顯。一組數據是:2020年2月,全省離婚數為9734對,同比2017至2019年的2月份,不到其一半;另一組數據是:2021年1月,全省離婚數為0,2至7月份的離婚數均低于往年同期數據。
通過數據可以看出,由于今年開始實施的《民法典》規定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故1月份的離婚數為0,且6、7月申請的當事人有可能在8、9月份辦結。這一定程度上影響了2021年同期的離婚數據。
【分析】離婚登記量下降,“30天冷靜期”是關鍵
“據我們婚姻登記中心的統計,自2021年1月1日離婚登記實行冷靜期制度以來,當事人申請離婚后,在冷靜期和辦理期內經過慎重考慮最終有37%的當事人明示或默示撤回了離婚登記。”瀏陽市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主任張劍介紹。
張劍認為實行離婚登記冷靜期制度后,離婚登記量的下降,成因有三:“一、沖動型離婚的當事人占比很大;二、離婚冷靜期制度讓沖動型離婚的對象真正冷靜下來了,且為婚姻家庭輔導和調適服務的有效介入贏得了時間和空間;三、婚姻登記機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招募志愿者等方式有效整合社會力量,成立的由司法調解員、心理咨詢師、律師等專業人員為主力軍的婚姻家庭輔導和調適服務中心工作初見成效,挽救了一些可以挽救的婚姻。”
“我們在工作中發現,這些撤銷離婚申請的當事人,大多數是因一些生活瑣事發生爭執,且雙方都不愿讓步,一時沖動鬧到婚姻登記機關來的,這種婚姻是完全可以挽救的。”張劍說。(記者楊昱通訊員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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