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于近日頒布,該《條例》對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出行“倡導佩戴頭盔”,不要求強制佩戴;但對于此前已注冊登記的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舊國標、超標車),則規定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另外,《條例》規定電動車在人行道上通行應當推行,不得騎行等。該《條例》將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
關鍵詞: 電動車 新標
關于我們┊網站合作┊版權聲明┊網站地圖┊友情鏈接┊軟件版權舉報
豫ICP備20009784號-14 Copyright 2018-2021 © www.f3qsi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視點陜西網 版權所有 投訴郵箱:90 70 01 7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