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
距離8月31日“最后期限”越來越近,國有銀行相繼開啟存量貸款利率定價基準批量轉換工作。8月12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工、建、農、中、郵儲五家國有銀行均在當日同時發布公告稱,將于8月25日起對符合條件且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一調整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方式。交通銀行7月下旬也曾發布公告稱,于8月21日進行批量轉換為LPR定價方式。
從公告內容來看,此次批量轉換范圍包括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貼息貸款)。工商銀行還明確表示,當前逾期貸款不在此次轉換范圍內。
六家國有銀行對于批量轉換規則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均包括: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相應期限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從轉換時點至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以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計算加點數值,加點數值可為負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上述加點值重新計算確定。
關于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的調整,各家銀行略有不同。例如,工商銀行表示,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如定價基準轉換日與調整后的重定價日相同,則轉換日當天不進行重定價,貸款自下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中國銀行表示,重定價周期統一轉換為12個月,重定價日與原合同保持不變。農業銀行指出,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均保持原合同約定不變。對于重定價周期短于1年的貸款,重定價周期調整為1年。
對于此次批量轉換,多家銀行在公告中表示,是為簡化客戶操作,參照銀行業普遍做法開展的。公告還明確表示,批量轉換完成后,若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需要注意的是,撤銷操作有次數限制,農業銀行明確表示,撤銷操作僅能辦理一次。
2019年12月,央行發布公告稱,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轉換工作。彼時,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于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
監管要求之下,商業銀行積極執行。從今年2月以來,多家銀行發布公告稱,按照央行要求從3月1日起,開展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不過,轉換進展較為緩慢。央行近日發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截至6月末,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進度已達55%。其中,存量企業貸款轉換進度為76%。按照央行的要求,存量貸款利率轉換原則上應于8月31日前完成,目前只剩下不足20天時間。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多家銀行均通過發布公告、微信、短信等方式開展客戶通知工作,不少銀行還開啟了線上轉換渠道,不過主動去銀行“轉換”的客戶仍是少數。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表示,多家銀行之所以采用批量轉換,主要還是考慮到房貸客戶眾多、分散,批量轉換方式節約資源、提升辦理效率;但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還是需要通過各種途徑,確保客戶知悉。
對于選擇哪種方式,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指出,不管是固定利率還是LPR,都存在著利率風險。如果借款的期限比較短,以前的房貸利率又較高的話,可以選擇LPR,這樣房貸利率月供就會有減少,即便未來LPR上升,也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期限較長、以前貸款利率本身很低的,可以選擇固定的房貸利率,這樣月供成本鎖定,可以更好地安排個人的家庭收支情況。(記者 孟凡霞 吳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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