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36場新聞發布會上,省市場監管廳副廳長趙光輝表示:在我省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既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和特殊時期相關規定,又要切實加強自身價格管理,按照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
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該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
正確行使自主定價權,準確核定生產經營成本并做好記錄,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
在這里也同時提醒一下互聯網平臺企業和相關行業協會,互聯網平臺企業要嚴格規范社區團購經營行為,不得通過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方式濫用自主定價權。
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不得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一旦出現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散布捏造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價格欺詐、操縱市場價格等都屬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經調查核實都將受到處罰。對發現有上述違法行為,特別是哄抬物價,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最高處以500萬元的罰款和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趙光輝表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如發生消費糾紛,特別是發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時,可通過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迅速行動,竭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全省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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