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關注 > 正文

            注意!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周期自動向后延續至疫情結束之后45天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和交通運輸部有關要求,省交通運輸廳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道路運輸安全穩定發展工作,于4月2日印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期間道路運輸車輛技術保障和車輛年審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提出,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工作臨時延期。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引導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者進行網上年審,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時間到期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暫時無法進行車輛審驗或不具備相關審驗條件的,允許其年審周期自動向后延續至疫情結束之后45天。期間,各地交通運輸部門不對未開展技術等級評定、車輛年審逾期或到期未審驗的道路運輸車輛進行處罰。疫情結束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有關道路客貨運輸經營者及時延續辦理車輛年審手續,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制度恢復到原政策制度執行。

            《通知》要求,要做好道路運輸車輛性能維護工作。疫情期間,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充分利用部省網上政務服務系統,持續做好跨省通辦、網上年審等審批工作。同時,督促相關道路運輸經營者對未開展車輛年審的道路運輸車輛,按照規定及時做好車輛性能維護,特別要做好涉及車輛燈光、轉向、制動、輪胎等安全系統和部件的性能維護,并做好車輛維護記錄,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車輛行駛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在疫情結束后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工作的組織領導,有序恢復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工作,督促延期年審的經營者如期進行年審,保持工作連續性并及時跟蹤和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關鍵詞: 道路運輸 交通運輸部門 疫情防控 車輛年審

            熱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