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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破產法庭促成全市首例破產庭外和解案件-焦點快看


            (資料圖)

            近日,吉林省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在長春破產法庭有效監督和引導下,達成庭外和解。這也是長春市首例破產庭外和解成功案件,對21位債權人的受償率平均高達80%,稅務債權受償率達到100%。

            吉隆坡大酒店是國有企業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高集團)與馬來西亞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資企業,成立于1993年,注冊資本9960萬元。因經營不善連續虧損,2016年停止經營。因無法償還到期債務,2020年11月17日,長春中院正式受理了債權人北京鼎元長通投資有限公司申請吉林省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

            案件進入破產程序拍賣處置階段后,破產財產的拍賣面臨著流拍貶值的困境。考慮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吉高集團收購了所有債權人的債權以及外方股東的股權。在沿邊開放旅游通道等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中,作為政府方出資代表,吉高集團擬將吉隆坡大酒店進行評估作價出資,初步評估值為4.2億元,實現了國有資產價值的最大化。

            “感謝長春中院、長春破產法庭在辦理吉隆坡大酒店破產和解案件中提供了公正、高效、廉潔的司法服務,表揚破產法庭法官展現出來的優秀職業素養和廉潔司法意識。”吉高集團對長春中院給予高度評價。

            “吉隆坡大酒店由破轉和,獲得了新生,真是太感謝了。”11月8日,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一行人來到長春破產法庭,向辦案法官送上錦旗。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郭雍皓

            圖片由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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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破產法庭 吉隆坡大酒店 國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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