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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課程轉課無果申請退款 商家卻未能按比例退

            近日,消費者董女士向與本報維權熱線聯動的12345市長熱線投訴稱,其此前在拱墅區東新路155號和平廣場1樓旋之羽音樂藝術中心為其孩子報了最強大腦和思維數學(二選一)及鋼琴課共264節課,花費35000元,現因課程不合適、上課距離較遠等原因希望退款。“我原以為商家能夠按課程比例把剩余的錢退給我,但對方卻拿出電子協議說,上了超過三分之一且未超過二分之一的課程僅能退全款的35%。”董女士說,其此前并不知曉該規定,“目前課程還剩下158節,希望商家能按比例退款。”

            消費者

            課程轉課無果

            申請退款未能按比例退

            消費者董女士:我是2020年在旋之羽音樂藝術中心報名的課程,一開始只是為了報鋼琴課,后來商家說搭配著其他課程一起買可以打折,最終我共買了264節課,包含最強大腦和思維數學(二選一)及鋼琴課。

            之后我就帶著孩子每周去上一節鋼琴課和一節數學類的課程,后來我才知道孩子上的數學培訓課與在學校學習的內容無太大關系。

            直到去年夏天,因為有給孩子轉學的打算,我先詢問了商家能否把培訓課程轉到合肥的連鎖機構,對方表示可以,但轉移手續比較麻煩,于是我就放棄了這種想法。后來因多方考慮,孩子仍留在了杭州上學,但因上的是寄宿學校,上培訓課不方便,我就向商家提出了退款。

            對方先是拿出了一份我未見過的電子協議,上面約定了所上課程超過三分之一且未超過二分之一的,僅能退全款的35%。這份協議上面我并沒有簽過字,對于退款的約定我也無法接受,希望商家能夠按比例退還我剩余的課程費用。

            商家

            協議一式兩份消費者已簽字

            根據約定僅能退全款的35%

            [天眼查APP顯示,該公司名為“旋之羽藝術培訓(杭州)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為存續狀態。]

            旋之羽藝術培訓(杭州)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董女士購買課程時,我們當時有明確告知其相關退款規定,等董女士確認后再簽字蓋章。

            董女士如今想要退款,是因為其要搬到合肥,此前我們的課程顧問也多次催促其處理此事。按協議約定,課程進度超過協議課程的三分之一,且不超過二分之一的,退還所繳學費的35%。

            因為董女士報名的都是團課,其退款后我們也無法再安排其他學員中途插班上課,我們有此規定也是為了避免有類似的情況出現。退款時,贈送課程及特價優惠自動取消,當然董女士也可將剩余的課程轉讓給其他適齡兒童。

            (對此,消費者董女士表示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律師

            因自身原因要求退費

            商家可按合同執行

            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謹言:消費者與商家簽訂了書面合同,且現在消費者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退費,商家無過錯,故商家的回復是合理的。

            如消費者因課程不適應為由申請退款,那么雙方一定是各執一詞的。消費者和商家如果不能就退款問題協商一致,那么消費者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各方的證據認定案件事實,再根據事實依法判決。

            建議消費者與商家簽訂書面合同時,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自身認為不合理或者不愿意接受的內容,可以要求商家進行刪改。簽訂合同后,則應當遵守契約精神,依約履行合同。(記者 周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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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消費者課程 轉課無果 申請退款 未能按比例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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