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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區內酒駕是否算醉駕?法院判決!(18個字)

            案情介紹


            【資料圖】

            2021年1月24日凌晨,趙某某飲酒被送回小區后,在其小區內部道路駕駛轎車,被他人舉報酒后駕駛。交警部門到達現場后對趙某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檢測結果為128mg/100ml。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二款規定,交警部門決定給予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趙某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裁 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認定小區內道路是否屬于上述法律所規定的道路,關鍵在于是否允許不特定的社會機動車輛通行。

            本案中,交警部門認定案涉小區內道路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道路”,并提供了物業公司的營業執照、物業服務合同及證明、物業經理的詢問筆錄、小區大門照片等證據。物業公司的營業執照、物業服務合同及證明證實外來車輛經登記許可后可以進入小區;物業經理的詢問筆錄中沒有外來車輛能否進入小區的內容,不能證實外來車輛是否能進入小區;小區大門照片證實外來車輛禁止進入小區。而交警部門提供的許某某等三人的詢問筆錄證實,許某某開車送趙某某回小區時,因小區門口保安不讓開車進入而發生爭執,于是趙某某步行進入小區。根據對上述證據的分析,僅有物業公司的證明能支撐交警部門認定案涉小區內道路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道路”,但該證明并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且與案涉小區大門照片、對許某某等三人的詢問筆錄相矛盾。在此情況下,僅憑物業公司的證明不能證實案涉小區內道路屬于法律所規定的“道路”。趙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未發生事故,交警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趙某某進行處罰,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綜上,法院作出判決:撤銷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

            法官說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規范,一切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規則、禁止性規定、法律后果等,都是基于道路交通開展的。明確道路的具體含義和范圍,無論對于執法機關嚴格管理、規范執法,還是對于道路交通參與者正確行使權利、承擔法定責任,都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該法第119條第一項對“道路”的含義作出了明確解釋,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執法實踐中,對于公路、城市道路和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屬于“道路”沒有爭議,但對于“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應如何認定理解不一,尤其對住宅小區內路段是否屬于“道路”存在爭議。

            認定住宅小區內路段是否屬于“道路”,關鍵在于是否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開放式小區完全面向社會公眾,車輛可以自由進出,該小區內的路段和停車場當屬“道路”。封閉式小區只允許業主車輛進出,該小區內的路段和停車場不屬于“道路”。半開放半封閉式小區允許業主車輛進出,社會車輛經業主同意或交納一定費用、登記車牌號后也可進出。對于半開放半封閉式小區,如果來訪車輛需經業主同意方可進入,因其進出小區的條件建立在與受訪業主的一定關系之上,具有特定性,不屬于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地方。如果社會車輛無需經過業主許可,僅需登記或交費即可進入,則屬于不特定的社會車輛,以該方式管理下的小區內路段應當屬于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道路”。

            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小區內路段是否允許不特定的社會車輛通行應當結合全案證據綜合判斷。小區是業主聚居的生活場所,一般委托物業公司進行管理,采取何種管理模式,是否允許社會車輛自由進入,應由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協議確定。但實踐中,小區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此一般沒有具體約定,而物業公司在實際管理過程中是否允許社會車輛進入亦不明確,需要根據所掌握的證據進行綜合判斷。本案中,雖然物業公司證明社會車輛可以進入,但并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且與案涉小區大門照片、相關人員的詢問筆錄相矛盾。在此情況下,僅憑物業公司的證明不能證實小區內路段屬于法律所規定的“道路”。

            應當指出,在封閉小區內醉駕未發生事故不能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并不會對小區業主的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道路含義的解釋,是綜合考量道路通行的公共性、參與主體的公眾性和駕駛行為的危險性作出的,兼顧了執法司法的謙抑性和公共利益保護。在包括封閉小區在內的“道路”以外區域的駕駛行為,雖然具備固有的危險性,但由于參與主體數量顯著低于公眾道路,危險系數亦相應降低。同時,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因此,一旦在封閉小區內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權益,仍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來源:北京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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