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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城市車位資源不足導致停車難 鼓勵專用停車場錯時開放

            8月24日,《珠海經濟特區停車場建設與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召開,對《條例》出臺背景、制定過程、主要內容和貫徹實施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近年來,隨著珠海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市停車設施總量不足、資源配置效率不高、停車管理不到位導致的停車難問題日益突出,制約了人居環境改善和城市可持續發展。加強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構建有序的停車環境,既是滿足市民生活品質的有效路徑,也是提升經濟特區管理服務水平的實際需要。

            《條例》將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記者梳理發現,新規從規劃建設、路內停車、使用與管理、智慧停車、法律責任等多方面對停車場建設與管理作了進一步規定。挖掘城市現有停車潛力、提升停車位供給能力,一個覆蓋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鏈條的“疏堵之策”將在珠海全面鋪開。

            一線走訪??車位資源不足導致停車難

            夜幕降臨,位于香洲區港昌路的百合花園里,小區的路面車位已經全部停滿私家車。小區業主夏女士駕車在小區內繞行數圈后,仍未找到位置停車,無奈之下只能離開小區將車開至附近商圈停車場付費停車。“小區的路面車位太少了,停在小區外的道路會被貼罰單,只能在附近商圈或周邊小區找地方停車。”夏女士說。

            停車難,很大程度是因為停車位資源的不足。記者走訪香洲區多個小區發現,大多數老舊小區都會面臨車位供需緊張的問題。此類小區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建成時間長,小區內部規劃設計過時,存在無地下停車場、停車位規劃少等問題;此外,道路相對狹窄,也為小區車位改造增加了難度。

            不僅是住宅小區,公共場所的停車問題也是困擾車主的一大難題。吉大街道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由于“老城”中心區的停車資源相對緊張,市民在吉大、拱北等片區出行辦事往往是“開車十分鐘,停車半小時。”

            而隨著珠海市私家車保有量增多,停車收費“水漲船高”,部分片區高企的停車費也成為車主出行要考慮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相較于市內的商圈4—5元每小時的收費標準,部分公共性的大型市民休閑場所成為車主吐槽的重點。“如珠海情侶路沿海灘一帶極少公用停車位,周末跟家人到海邊玩,周邊各類停車場每小時收費10—20元不等。”劉先生說。

            此外,隨著停車供給量與需求之間的差距仍在進一步加大,由此產生了大量的路邊違法停車行為,加劇了交通擁堵。這一現象在城市中心區和老舊小區周圍尤其明顯。由于城市中心城區一般匯聚了大量的機關、商業、教育、醫療等資源,交通需求十分集中,高峰時段交通擁堵愈發頻繁。

            事實上,加大公共停車位建設,已經納入珠海市政府重點工作。

            “根據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我們今年將統籌各區、各相關單位新建公共停車位5000個,截至6月30日已完成3556個。”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劉苑平介紹,目前工商大廈立體公共停車樓(停車泊位600個)正在積極開展建設前期工作;隧道北停車場(停車泊位360個)、隧道南停車場(停車泊位560個)、千帆廣場停車場(停車泊位350個)、吉檸路停車場(停車泊位500個)等多個公共停車場正加緊建設。

            此外,今年計劃完成的立體停車場有城市客廳停車場(停車泊位417個)、城市陽臺停車場(停車泊位302個)。新一輪的停車位建設有望緩解市民停車難的問題。

            供給難題??建管并舉聚焦破解供需矛盾

            從政府層面,破解停車位供需矛盾,關鍵抓手在于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管理。

            珠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雍靈認為,當前珠海的停車場建設管理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是行業管理,鏈條部門職責不清;第二是停車位歷史欠賬較多,特別是公共停車場建設工作;第三是停車資源內部挖潛不夠,停車位利用率不高。”

            針對上述問題,珠海職能部門嘗試從“頂層設計”做文章。

            “從根源上解決停車難的問題,政府層面涉及規劃建設、營運、交通秩序等多個行政管理領域,加強政府統籌是十分必要的。”雍靈說。

            根據即將實施的《條例》,市、區政府要建立起停車管理協調機制,統籌推進責任落實。而從珠海市的實際管理需要出發,《條例》也規定了市自然資源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停車管理中的職責。

            另一方面,《條例》調整了經營性停車場許可管理方式。據悉,早在2012年開始實行的《珠海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就規定,經營性停車場開辦單位,要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許可,而主管部門對停車場用地和規劃設置了嚴格的許可條件。

            “我們在立法過程中通過大量的調研了解到,不少公共停車場,因為達不到許可的條件,實際上都是普遍處于違規經營的狀態。”雍靈說。

            新《條例》將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規定經營者在依法辦理商事登記、稅務手續后,應當向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辦理備案。“一方面解決了實際管理難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擴大了管理的覆蓋面,為統籌利用好存量停車資源打好基礎。”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珠海嘗試通過推動平臺管理與互聯網發展,加快智慧停車工程建設,有效提高存量車位使用效率。《條例》特別設置了“智慧停車”的章節,對信息系統建立、停車資源普查、停車信息采集、停車信息保護等作出了系統性規定。

            據悉,今年6月,公安交警部門已建成停車信息管理平臺,目前已接入停車場230個、接入總車位數超9萬個,主要功能包括電子地圖展示停車場的位置及運行狀態、停車場信息發布、停車數據研判等。

            ■聚焦

            疏堵之策

            鼓勵專用停車場錯時向社會開放

            解決停車難問題,一個覆蓋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鏈條的“疏堵之策”將在珠海全面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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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車位資源不足 停車難 專用停車場 錯時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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