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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觀察丨3月1日起個人存取現金5萬元以上需要“登記”,對我們有何影響?

            最近幾天,“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需登記資金來源”話題上了微博熱搜。

            新浪微博截圖

            為啥這么多人圍觀?事兒,還得從現金存取即將迎來的新規說起。

            中國人民銀行截圖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前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

            中國人民銀行截圖

            頗受關注的是,《辦法》規定: 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銀行存取款大家并不陌生,為什么要出臺這樣的《辦法》?

            答案并不難找,是為了反洗錢。

            稍早前,有關部門負責人圍繞《辦法》相關內容答記者問時表示,隨著國內金融業務發展創新、國際反洗錢標準不斷變化,現行《辦法》需要進一步完善,以發揮反洗錢在建設現代金融體系、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等領域中的作用。

            那么,制定《辦法》的意義是什么?

            中國吉林網注意到,制定《辦法》有利于順應金融行業發展,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范能力。近年來,隨著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發生變化,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范能力,需要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同時,制定《辦法》有利于踐行“風險為本”反洗錢理念,提升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水平。當前,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未充分體現“風險為本”理念,需要進一步強調基于風險的客戶盡職調查措施,在防范利用金融體系從事洗錢等犯罪活動的基礎上,提升金融服務效率。此外,制定《辦法》有利于接軌反洗錢國際標準。反洗錢國際評估認為我國需要進一步明確對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的相關要求,不斷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

            事實上,大額現金管理并不是啥新鮮事。

            早在2020年的時候,央行就在深圳、河北、浙江就試點了大額現金管理工作。河北個人存取款10萬元以上,深圳個人存取款20萬元以上,浙江個人存取款30萬元以上要登記。試點期限為2年。試點期間為2年。

            現在試點已經結束,可以“視為”統一了大額現金的標準。

            新政到來,會不會給普通儲戶存取款帶來不便?

            為此,中國吉林網采訪了多位省內銀行相關人士,從反饋的情況來看,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影響并不大。從現實情況來看,現在銀行轉賬、手機移動支付使用頻次加大,日常使用現金的場景變少。另外,即便需要去存取超過5萬元現金,需要的只是如實登記來源和用途,而對于登記身份信息,這個要求在之前就一直存在,手續并不麻煩。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欒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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