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中國吉林網從長春市二道區衛生健康局了解到,該局發布了《關于長春市二道區中醫院申請停業的批復》。
現答復如下:對你單位因地址遷建的《停業申請》予以批準,停業日期為2022年11月4日-2024年11月3日。
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醫療機構非因改建、擴建、遷建原因停業超過一年的,視為歇業。醫療機構歇業,必須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經登記機關核準后,收繳《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因此,請你單位于重新選址并提交相關材料前提交《解除停業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重新開業。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越明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