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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總河長第一號令:全面排查整治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許張超

            24日,記者從廣東省河長辦獲悉,按照2022年廣東省總河長第一號令《關于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動員令》要求,為保障河道行洪暢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決定用一年左右時間,對妨礙河道行洪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守牢防洪安全底線。

            深圳茅洲河碧道/通訊員供圖

            廣東省河流眾多、水網密布,受亞熱帶季風氣候影響,臺風、暴雨頻繁,易造成洪澇災害。同時,全省用地需求逐漸增加,“與河爭地”等問題日益突出。據了解,廣東省開展河湖“清四亂”“五清”專項行動后,仍有部分河道存在建設阻水設施、縮窄行洪通道、管理不到位等情況,嚴重妨礙河道行洪安全。

            省總河長第一號令明確了此次排查整治重點。

            具體來看,廣東省今年將全面排查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重點整治阻水建筑物構筑物、阻水的成片林木和高桿作物、壓縮河道行洪斷面的跨河穿河設施、非法侵占河道、抬高河道地面高程修建公園濕地、多年不修整不維護河道堤防、未統一治理河道、行政區域交界河道出現都不管的“卡口”、未按要求建立河長制、未將河道行洪安全納入河長制工作目標等問題。

            茂名信宜市錦江畫廊碧道/通訊員供圖

            各級河長們又應該怎么干?

            總河長第一號令指出,各市要充分利用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無人機、智慧水利等科技手段,及時發現、依法處置妨礙河道行洪的突出問題,并落實河湖“清四亂”常態化管理制度,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侵占河湖問題。同時,各級河長要強化監督檢查,督過程、督細節、督實效,確保全面排查真實整治。

            另外,還要實行清單化管理,嚴格落實銷號制度,整治一宗,銷號一宗,做到排查無死角、整治能到位,預計今年4月15日前,完成行洪安全隱患突出問題清理整治;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嚴重的違法違規建筑物、構筑物等突出問題清理整治;12月底前,全面完成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清理整治工作。

            關鍵詞: 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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