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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實時:通過拉車門的方式尋找未鎖轎車 梅州一男子犯盜竊罪“四進宮”


            (資料圖片)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洪燕

            一個剛刑滿釋放2個月的“慣偷”,因為缺錢,于是重拾“老本行”,將作案目標鎖定在路邊的轎車上,通過直接拉車門的方式尋找未鎖轎車,然后進入車內實施盜竊。 近日,梅州市豐順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波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

            今年三十出頭的林某波在2011年至2020年期間因犯盜竊曾經“三進宮”,最近一次刑滿釋放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2021年11月13日下午,從網吧出來的林某波因為身上沒錢了,打算重操舊業,企圖從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內偷點財物。他一邊走一邊尋找目標,看到路邊有停放的轎車,就過去拉一下車門看有沒有上鎖。當其竄至一商鋪門口時,發現一輛黑色小轎車沒有上鎖,于是拉開車門,鉆進車里盜得車內一疊現金共3700元。所盜錢財被其用于生活開支、賭博和游戲充值。

            豐順法院審理后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林某波犯盜竊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波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又重新故意犯罪,屬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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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刑滿釋放 并處罰金人民幣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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