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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杭州出臺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3月施行

            日前,記者從杭州市衛健委獲悉,《杭州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將在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針對醫師存在的不良執業行為,根據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采用記分的方式予以記錄,當醫師的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積到一定分值將對醫師給予一定的處理。

            據了解,杭州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對于醫師不良執業行為類別主要分為執業資質、醫德醫風、病歷文書、處方、藥品、醫療器械、傳染病防治、醫療事故(損害)、醫療技術、互聯網診療等。

            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情況作為職稱聘任、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醫師當年度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達到12分以上的,醫師個人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級。醫師主要執業的醫療衛生機構按記分不同情況,安排醫師接受1-3個月的離崗培訓、繼續醫學教育等。

            《辦法》規定:醫師不良執業行為的記分周期為三年,與醫師定期考核周期一致。一個記分周期期滿后,該周期內的記分清零,重新開始下一周期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醫師執業機構發生變更的,其記分連續累積計算。據介紹,《辦法》的實施,有助于規范我市醫師執業行為,增強醫師依法執業意識,促進醫師依法執業、誠信執業,也為做好亞運會醫療服務保障工作,貢獻衛健力量。(記者 柯靜 通訊員 方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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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醫師不良執業行為 記分管理辦法 醫療事故(損害) 醫療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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