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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 記者沈婷婷報道:近日,《深圳經濟特區學前教育條例》全文正式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條例》對民辦幼兒園分類管理做出細化規定,明確“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應當依法向所在區民政部門申請主體資格登記。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應當依法向所在區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主體資格登記”。《條例》中創設了對舉辦者的禁止性規定,明確了違反《條例》的學前教育保教人員將納入從業禁止人員名單。
在規范幼兒園招生管理方面,明確普惠性幼兒園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需要學前兒童入園;普惠性幼兒園招生實行免試就近入園制度,除健康檢查外,招生、編班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評。
《條例》明確,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人員工資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納入總量管理的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參照同等條件的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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