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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江:巡回法庭進家中 溫情化解糾紛案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條橫幅,幾張桌椅,一個簡單卻不失莊嚴的巡回法庭搬進了當事人家中。近日,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通過巡回審理的方式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當地村干部、當事人親友等10余人旁聽了庭審。

            原告陳某玲與被告楊某于2011年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兒一女,因楊某在婚前身體受重傷,婚后導致夫妻感情一直不好,陳某玲便于2018年外出務工,雙方互無往來,故陳某玲遂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本院起訴離婚訴訟,要求解除其與楊某的婚姻關系并要其女兒的撫養權。

            立案庭受理該案后經與被告楊某家人聯系,得知楊某身體有病,行動不便,承辦法官一行便前往楊某的居住地了解楊某及其家庭情況,并與楊某及其家人溝通對陳某玲起訴離婚的具體想法。

            楊某陳述:“自己身體有病,也沒有經濟收入,陳某玲要求離婚,自己也不想耽擱陳某玲,她提出離婚,我尊重她的意見,我同意離婚,希望她以后能夠找個好人家。”鑒于楊某患有疾病,行動不便,為便民利民,減少群眾訴累,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法官決定前往被告居住地開展巡回審判,庭審過程中,法官從法、理、情等多角度勸解雙方當事人,希望為他們挽回婚姻,共同經營好家庭。但由于雙方已分居多年,已無夫妻感情,無調解和好可能,最終原被告雙方就離婚及子女撫養等問題自愿達成一致意見,該起糾紛最終妥善化解。

            此次巡回審判是人民法院落實司法為民和訴訟便民利民的重要舉措,法官深入基層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是印江法院踐行“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體現,將法庭搬到當事人家中,將庭審開到老百姓家門口,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通訊員 曹鳳群 代玉麗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蔡茜

            編輯 白春霞

            二審 楊聰

            三審 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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